黎健律师: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人和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从事刑事法学研究、刑事辩护十余年年。专注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擅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网络赌博犯罪等刑事案件。律师的职责在于“让无辜者免受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罪”。自执业以来,独自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刑事专业知识储备。擅于从最高院、高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及自身办理的成功案例中寻找案件的有效辩点,参办的案件多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为当事人辩护时,黎律师熟悉并善于从办案机关视角考虑问题,在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不起诉、无罪撤诉撤案、缓刑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方法,近年成功办理了多起取保、不起诉、罪轻辩护的案例。
承办的部分刑事案件: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近两年来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当事人名称皆为化名)
1、周某,被指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侦查阶段成功取保,最终说服检察院对其不予起诉。
2、苏某某,被指控诈骗罪,全国首例美容医疗诈骗案,公安部督办,涉案金额六个多亿,最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辩护意见,轻判苏某飞三年有期徒刑。
3、胡某,被指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取保、缓刑。
4、吴某某,被指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人和刑辩团代理了六名同案犯,全部成功取保,并且全部缓刑。
5、黄某某,被指控诈骗罪,审判阶段,经与主审法官多次沟通,庭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法院最终以侵犯公民信息罪定罪。
6、侯某,被指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案成功打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个罪名,最后仅认定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7、晏某某,被指控诈骗罪,检察院最初量刑建议为两年半,经与承办人充分沟通,并检索相关案例,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调整量刑建议为一年。
8、阳某,被指控盗窃罪,在羁押7天内成功取保,缓刑。
9、甘某某,被指控职务侵占罪,成功在37天内取保。
10、李某,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一千两百多万元,成功为其争取到自首、立功等情节,最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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